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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事历
- 2024-2025学年第一学期…12-20
- 2024-2025学年第一学期…12-13
- 2024-2025学年第一学期…12-06
- 2024-2025学年第一学期…11-29
- 2024-2025学年第一学期…11-22
- 2024-2025学年第一学期…11-15
- 2024-2025学年第一学期…11-08
通知公告
- 2024-2025第一学期第16…12-27
- 2024-2025第一学期第14…12-20
- 2024-2025学年第一学期…12-19
- 公示12-18
- 公示12-17
- 关于同意中共珠海市理…12-12
- 关于第一届教材建设与…12-09
关于公布07-08第一学期学分的通知
关于公布07-08学年第一学期学分的通知
各班主任:
本学期补考工作已经结束。教务处已完成各班学生学分统计,并下发各班。请各班主任利用第8或第9周班会课时间,根据学生的学分情况,按学校要求做好学分制宣传工作,以帮助学生重视自己的学业成绩。具体要求如下:
1、公布班级学生的学分情况,高于标准学分的学生要点名表扬,低于标准学分的学生要点名批评。并将学分情况张贴班级通知栏。
2、对低于一定学分标准的学生,要在第8周内下发学业警示通知书,并电话联系家长。要求学生带给家长签字后统一上交专业部长,由专业部长负责存档(时间要求在第9周前完成)。
07级学生:低于标准学分10分 06级学生:低于标准学分10分
3、再次强调学分制的管理制度,强化学生重视学业的意识:
(1)凡学业学分未达到145学分,将安排第7学期(即其他学生毕业后)在校重修不及格的课程,并参加考试,直至达到毕业学分。
(2)毕业条件为:学分达到170学分(含实习学分25分),实习合格,考取一个技能等级证书,德育考核合格。
(3)凡考试异常者(缺考,作弊,补考缺考)不得参加毕业补考,必须重修。
(4)凡学习异常者(课程缺课超过1/5、请假超过1/4、缺交作业超过1/3),取消考试资格,必须重修。
(5)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技能竞赛、校运会、艺术节活动,以获得奖励学分。
4、07级的班主任必须结合新生的特点做好学分制宣传工作。
5、公布的学分如有疑问,请及时到教务处查询。
市三职校教务处